10月14日上午,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广州召开,江门市1个集体和2名个人被授予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省委书记黄坤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全力做好我省民族工作,奋力开创广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江门市委书记陈岸明、市委常委梁红武出席会议,并对获奖代表表示祝贺。
据悉,全国、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奖原则上每5年表彰一次,截至目前,我市已有3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9个集体和6名个人获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一、模范集体
台山市都斛镇人民政府
二、模范个人
鹤山市龙口镇党委书记 温启胜
江门市新会区泓达堂陈皮生态庄园有限公司总经理 廖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