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现将下达我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50万元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5日至2月1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2026年2月1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必须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邮编:529000
联系人:廖雅君,电话:3887690
附件: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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