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江法治办〔2023〕50号)要求,现将江门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农业农村厅、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1+6+3”工作部署,以法治护航推动我市“三农”和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2022年度全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江门排名第一评为“优秀”,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被农业农村部评为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工作突出集体。
一、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立足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更加凸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局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6月15日,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派发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局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都进行了年度述职述廉述法。
二、以优化服务和严格规范执法为着力点,依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一)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规范行政审批工作。2023年我局动态管理实施事项315项。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许可1364宗,均按时高质办结。目前全局64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年政务服务事项“0”投诉。二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中共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制度》,涉及全局性重大事项决策均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议事议程,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完成规文清理工作,并通过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制订政府规文2个,分别是《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办法》《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实行牛羊定点屠宰的通告》;部门规文3个,分别是《关于废止<江门市农业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罚实施办法(试行)等两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江门市政策性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方案(2023-2025年)》。同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把关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四是严格重大决策审查。2023年,严格按程序审查出台重大行政决策《江门市“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提升方案》。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选优配强法律顾问团队,全年法律顾问累计开展合同和文件合法性审查252宗(次),举办涉农法律法规培训3期。六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2023年,通过“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8条,通过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907条。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全省率先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指导小组”。2023年以来,全市农业农村(含海洋综合执法)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378人次,查办违法案件290宗,罚没金额108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9宗。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的农业行政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落实《江门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坚持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时公示信息。二是推进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监管、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等专项行动,全市范围内未出现重大坑农害农事件,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是积极组织案卷评查。全面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优树标带动全面规范严明执法。四是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全市开展农业农村(含海洋综合执法)线上线下培训3569人次。五是健全纠纷化解机制。严格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共妥善处理群众来信3宗,复查复核县级案件16宗,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
三、以强化普法和干部学法用法为支撑点,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更加牢固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出台实施《2023年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江门市农业农村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进村入户、进田间地头、进农资集散地。依托“民法典进村”、丰收节、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会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播放普法视频24000余次,全方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乡村振兴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
(二)全面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预防矛盾纠纷的作用,带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2023年,全市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17次。全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871户,覆盖80%的行政村,超额完成省定70%的年度任务。全市形成8宗“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案例”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全面推进“宪法进农村”等系列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主要抓手。积极组织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共246人参加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民法典视频培训。“12.4”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市农业农村部门下乡进村200人(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门户网站设置“民法典宣传月专项答题活动”链接,动员农业农村系统及社会各界人员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专项答题活动。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有效落实,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法治保障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有加强空间;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部分农民法治意识仍然淡薄,对法律认知程度不高,推动法治手段解决基层矛盾难度较大等。
2024年,我局将坚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提高农业农村政策决策和风险防御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的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改进提升执法手段,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落实机关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同时,深化普法工作,加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