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于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西江水域巡航执法期间发现22艘涉嫌为涉渔“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2025年7月10日,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将上述情况公告至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通知相关权利人在三十日内前来接受调查处理。截至公告期满,没有收到对涉案船舶提出的权利诉求。
经调查,认定上述22艘船舶为涉渔“三无”船舶。2025年8月12日,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第一条、第三条之规定,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决定对上述22艘涉渔“三无”船舶予以没收。
如不服上述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