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执行广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采购〔2020〕32号)、《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局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选定江门市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要说明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服务。
(二)项目预算:玖拾万元整(¥900000.00)。投标报价应包括开展水稻病虫害防治6万亩次(其中生物防治面积1.2万亩次)所需的药物、设备、人力等费用。
(三)采购内容:选定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实施主体,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水稻病虫害防控药剂,开展重大病虫害应急处置、监测普查、培训宣传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实施规模:实施水稻病虫害防治6万亩次,其中水稻生物防治1.2万亩次以上。防控任务按因素分配法分解到各县(市、区),具体实施工作由各县跟进(分配情况见附件2)。
(五)绩效目标:实施水稻病虫害防治6万亩次(其中生物防治面积1.2万亩次),有效遏制水稻病虫害暴发流行成灾。项目区内水稻病虫害应急处置率达到90%以上,水稻产量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水稻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10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防控内容及要求
以水稻“三虫两病”防控为主,主要采取资金或物化补助方式,支持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种子处理及带药移栽,推广高效低风险生物农药,促进农药减量增效。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水稻跗线螨、稻粉虱、福寿螺、水稻细菌性条斑病、农田鼠害等病虫统防统治、应急防控;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推广种子处理(浸种、拌种)和带药移栽等健康栽培方式。做好突发植物疫情监测,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快速检测等工作,用于包括监测点日常维护、维修等。
三、项目补助要求和标准
项目补助资金为90万元,资金补助对象为公开采购确定的专业化防治组织。专业化防治组织与我局签订服务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完成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申请财政补助。
水稻病虫害防控,按每亩次补助不超过15元,每造每亩补助资金不超过45元;病虫监测所需诱捕器、测报灯等设备购置、修护补助,根据设备类型、市场价格和当地人工成本确定补助标准;种子处理、带药移栽按秧田计算,每亩补助不超过10元,各地根据播种、移栽后的大田面积,自行折算防控面积和生物防控面积。
使用目的相同的同类财政资金不可叠加使用。
四、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供应商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选定方式
从专家库抽取2名专家、加上1名我局种植业科代表组成的项目评审小组,邀请局纪委委员参加监督,对投标人的标书进行开标、审查、评分,评选出中标单位。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投标才开标,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公开唱标,评审过程需有两家以上(含两家)符合资格条件才能继续评审,对照评分细则打分得出综合得分,再求出平均分,平均分最高的成为服务商(平均得分相同的,按申报组织服务能力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在次位的,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六、评审程序及标准
(一)资格性评审
对申报组织资格性进行评审,具体见《资格性评审表》,通过后进行综合性评审。
资格性评审表
(二)综合性评审
综合性评审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具体见《综合性评审表》。
综合性评审表
七、项目实施及验收
实施主体选定后,采用“市级统筹指导、县级协作监督、服务组织具体实施”的模式。由市农业农村局确定实施方案,县级协作落实项目实施地块、开展技术指导、监督实施效果、组织验收,服务组织具体实施。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晚稻至2027年早稻生产期间,具体作业时段由采购人根据病虫监测情报和农时确定,项目内容实施完成后,服务商提出验收申请,提供飞防轨迹、照片、药物采购、防治效果等服务过程的相关佐证材料,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初步验收,报我局验收合格后,由我局向财政申请拨付资金到服务商。
八、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提供合规有效发票,招标人拨付项目总经费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各县域实施内容全部完成,经对应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凭合规有效发票,按各县实际完成工作量对应结算剩余70%项目款项,分批次据实拨付。
九、投标要求
1.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8日,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部门信息网公示。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10时00分(以实际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共3份)装订成册(密封包装),送至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701室。
十、联系方式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
联系人: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87686。
邮编:529000。
特此公告。
附件:1.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实施主体采购评审方案
2.江门市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服务任务分配表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2日
附件1
江门市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服务采购评审方案
一、评审方式
从专家库抽取2名专家、加上1名种植业科代表组成的项目评审小组,邀请局纪委委员参加监督,对投标人的标书进行开标、审查、评分,评选出中标单位。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投标才开标,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公开唱标,评审过程需有两家以上(含两家)符合资格条件才能继续评审,对照评分细则打分得出综合得分,再求出平均分,平均分最高的成为服务商(平均得分相同的,按申报组织服务能力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在次位的,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二、评审程序
(一)初步评审。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材料、信用记录网站截图、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等,审查通过后进行综合评审。
(二)综合评审。评审小组对照评分细则,结合投标人申报的组织服务能力、防控实施方案、药剂保障、技术力量、应急响应能力等情况分别独立打分,汇总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综合评定得分。
(三)确定中标供应商。按综合评定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平均分最高的成为服务商,排在次位的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三、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部门信息网公示3天。
附件2
江门市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服务任务分配表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