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下称“江门支队”)举办全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第四期专题学法培训,由江门支队渔船渔港监督科主要负责同志对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作专题授课,并邀请支队法律顾问、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作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专题辅导。江门支队设主会场,各大队设分会场,支队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各大队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是江门支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举措。江门支队领导强调,全市海洋综合执法人员要自觉加强《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深刻领悟本次法律修订的重要意义,自觉把安全生产思想落实到执法工作中。同时,全市执法人员要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提升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我市海洋综合执法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