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和《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等重点工作。
一、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落实。
(二)细化责任分工。围绕2025年度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防治、河湖长制等重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各项任务要求,持续加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三)深化督导检查。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养殖池塘尾水排放、生猪养殖场规范化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专项检查,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第二轮第二批省环保督察整改,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自查自纠。目前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省环保督察2025年度整改任务,正有序推进验收工作。同时,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于2025年12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每周调度、压茬推进”工作机制,全面深挖风险隐患;通过主要领导统筹部署、分管领导牵头落实、市县两级协同联动的方式,构建统一领导、多方合力工作格局,全力以赴做好第三轮央督迎检工作。
(二)我市持续推进种植业绿色发展。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系统获取肥料使用、作物产量等数据,通过示范区建设带动农户科学施肥用药。健全监测网络,全年共设立了10个省市合建农作物病虫监测点、34台物联网测报灯和62套昆虫性诱智能测报系统,重点监测水稻、柑桔、马铃薯、鼠害、草地贪夜蛾等作物的病虫害。聚焦重发区域联防联控,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扶持专业化防治组织,推广植保无人机等高效器械。推动台山饲料化、恩平原料化模式县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率超90%。
(三)持续强化生猪养殖污染防治与资源化利用。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养殖场巡查,2025年检查超256家次,形成反馈问题闭环整改。动态调整拟保留猪场名单,督促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加快设施升级改造,401家拟保留猪场全部完成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及县级环保验收。开展巡查指导,帮扶停养猪场顺利转型,240家停养猪场实现转产转型。出台生猪产能调控方案,调整各县(市、区)调控目标,开展月度监测预警;截至2025年底,能繁母猪存栏调减至绿色区间。推进恩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包括养殖场治理提升、第三方收运处理中心、粪肥还田示范基地等。
(四)做好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我市在完成尾水治理三年行动18万亩的基础上,2025年新增完成尾水治理超8000亩。同时,认真开展已建成尾水治理项目,特别是财政资金项目的运维管护工作;按要求开展潭江牛湾国考断面鱼塘尾水排放管控。2025年开展3次淡水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累计在锦江河、开平赤坎镇放流草鱼、鲢、鳙、鲮鱼、广东鲂超600万尾。2025年共办理人工繁育许可305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10宗。
(五)持续推进农村“三大革命”,提升人居环境舒适度。一是巩固生活垃圾治理成果。协同环卫主管部门推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体系稳定运行,持续加强村庄保洁,加强全市19442个垃圾收集点管理,稳定保洁员队伍,实现自然村保洁全覆盖;协同推动江海区、恩平市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水平。二是分类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取资源化利用、单独建设、纳厂统一处理等方式,完成765个自然村新建治理任务,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以上,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巩固农村改厕成果。推动改厕由“建”向“管”转变,推动镇村加强已建并投入使用的农村卫生公厕日常管护,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基本满足群众如厕需求。
(六)强化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覆盖。完成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任务5.03万亩,共15个项目。督导完成2025年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8万亩顺利开工。
三、存在问题
一是种植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仍需加强。当前农作物种植涉及品类多、覆盖范围广,在生产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方面有较大提升空间。二是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已停养的猪场复养风险较高,清理涉及面广、数量多,监管难度大,部分拟保留猪场粪污治理设施仍存在缺陷。三是人居环境整治成果难以持续稳定巩固,乡村风貌提升连线连片整体品质不高;重建设、轻运营的情况较为普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深入排查整改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农业农村各领域工作,不折不扣落实涉农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以督察为契机,全面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系统分析症结堵点,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
(二)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夯实农业绿色根基。抓实基础数据监测,持续做好农户施肥情况调查,选取代表性田块系统掌握作物生长与施肥数据,准确记录建档;推进农药减量控害,确保使用量负增长,提高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覆盖率。加强宣传引导,开展“科学施肥进万家”活动,规范农资门店管理,落实农药追溯制度,提升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夯实农业绿色发展基础。
(三)强化生猪养殖污染防治与产能调控。督促各县(市、区)重点检查已关停的猪场是否复养,劝导及时停养,对违法问题依法查处。督促拟保留猪场强化粪污治理设施管理,杜绝设施闲置、治理效果不达标等情况,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做好月度生猪产能监测预警,保持全市能繁母猪保有量及生猪出栏长期稳定。
(四)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健全“村收、镇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强化村庄保洁员队伍建设,提升村庄保洁常态化作业质量,重点加强进村主干道沿线、村场、塘坦,自然村垃圾收集点、公厕周边以及池塘、风水塘、沟渠等重要点位的日常保洁,强化农村公厕日常保洁和设备维护,不断提升村庄环境干净度。落实市级村庄保洁补助政策,压实县镇村主体责任,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整治成效长久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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