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广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赫然在列。
继2017年江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以来,江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再获国家肯定。“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的双“示范”称号也是广东省农业行政执法领域绝无仅有的,可谓名副其实的“双料冠军”。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以“示范”为引领,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增强执法能力、提升案卷制作水平。2018年,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办理的某兽药案件被评选为“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2020年,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指定将江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作为对江门市行政执法考评的重要一环进行抽查。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发挥标杆引领作用,继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