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共实训基地鉴定业务用房修缮工程
公开询价说明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业务用房修缮工程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程项目情况
1.名称:鉴定业务用房修缮工程。
2.工程项目:建筑外墙、内墙翻新,业务用房周边围墙翻新,卫生间改造,车棚改造等修缮工程。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完工。
4.项目最高限价预算:人民币 372861.87 元。
5.施工地点: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5#楼。
6. 本项目采用中标价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须对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投标人及中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中标人不得将工程项目进行转包、分包,否则中标资格无效。
三、工程投标要求和说明
1.投标人要严格按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方案(含工程图纸、本工程所使用到的材料、设备或设施等产品规格,下同)的要求和相关说明制作标书。
2.本工程所用到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产品要有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产品要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本工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材料。
4.本工程涉及计量的产品均由投标方现场勘察度量计算。
5.采用现场公开开标方式,投标人的资格符合要求并完全响应本《工程询价说明》和施工设计图纸,以及承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和按国家规定实施质量保证要求的前提下,低价单位中标。中标后,未能如期履约实施工程建设的,依次递补确认施工单位。
6.公布开标结果后,中标方要在10个日历日内完成相关图纸审核和与招标方签订工程合同后施工,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工程工期。
四、工程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在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65%;余下合同余款总额5%为质量保证金,若工程自验收合格后,在一年内未发生责任归属乙方的质量问题,甲方应予以付清。
五、投标文件报送及开标
投标文件统一装订一式两份,每份材料应包括:投标单位资质证明、经营证明、税务证明、工程图纸、报价方案、售后服务和对本工程附加的说明等材料,用文件袋封装盖印,并在2019年6月10日9:30至10:00交到采购方处,当日10:30时现场公开开标。
六、招标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
联系人:梁连勇 刘颜
联系电话:0750-3983985 3983951
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