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劳动力本土化就业调查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100000 元内。
三、采购数量
一项。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响应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响应人应当是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近3年未受到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失信被执行人。
五、调查对象
(一)江门市劳动力。包括以下几类:一是江门市存量劳动力,涵盖江门市(即四市三区)辖区内的城镇本地劳动力、农村本地劳动力、城镇外来劳动力、农村外来劳动力;二是江门市流出劳动力,具有江门市(即四市三区)户籍,外出其他省、市务工的城镇、农村劳动力;三是江门市新增劳动力,涵盖今年在我市报到的本市户籍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非本市户籍的本地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调查总人数不少于3000人(第三类新增劳动力占比不得高于30%)。
(二)江门市企业。江门市(即三区四市)辖区内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门类,以及各种经济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涵盖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等16个行业门类的企业不少于800家(其中重点企业或重点用工企业占比不低于20%,重点企业或重点用工企业可由我局协助提供名单)。
六、工作内容
根据市人力资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调查内容制定具体调查工作方案,设计调查问卷(劳动力和企业调查问卷各1份),按调查方案寻找并指导劳动者(不少于3000人)和企业(不少于800家)填报调查问卷,并选取一定数量调查对象(其中劳动者不少于120人,企业不少于50家)进行深度访谈,收集调查问卷及访谈信息后进行统计分析,出具《2020年江门市劳动力本土化就业调查报告》并印制成册(彩印30本)。
调查内容包括以下两部分:
(一)劳动力调查: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就业(外出务工)现状;疫情以来就业变化情况;对江门市就业环境吸引力的评价以及对政府部门就业工作的建议等;
(二)企业调查: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对江门市就业环境吸引力的评价以及对政府部门就业工作的建议等。
七、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本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二)评审步骤:评审小组先进行响应文件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评审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和结果。
(三)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审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审小组各成员分别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八、商务约定
(一)供应商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问卷的如实填报和收集工作,确保数据反映真实情况。
(二)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问卷调查并提交《2020年江门市劳动力本土化就业调查报告》。
(三)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经费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所列工作任务需要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开发(或购买)网上调查问卷软件、联系并指导企业填报调查问卷、收集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形成《2020年江门市劳动力本土化就业调查报告》、人工成本(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加班工资等)、税费等所有费用。服务费总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元。
九、递交响应文件需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响应文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情况简介、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近3年承接相关项目情况、调查项目工作方案计划、售后服务承诺及响应措施等)。
(三)提供本采购公告附件《项目综合评审评分细则表》“服务人员配备要求”承诺书和“评分办法及标准”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订成一册连同响应文件一起封装。
十、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等相关事项
(一)递交响应文件资料时间: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3日。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促进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4楼)。
(三)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3日止。
(四)响应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50-3506897。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