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创业培训基础能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关于做好全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职能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6〕137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17〕280号)精神,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认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12家,承担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及相关考核工作。全部名单现予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受理咨询或举报电话:3935205)。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