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以下简称“一条例一规定”),推动两部法规在江门落地见效,9月7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市局各科室骨干力量、市直相关单位代表及市消委会全体人员在市局会场参加了省市场监管局举办的“一条例一规定”专题宣贯活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参照市局模式设置分会场。全市共计366名干部参加本次活动。
《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已于2026年7月31日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是广东在全国首创以“综合+专项”“条例+规定”组合模式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创新实践。其中,《条例》共七章六十七条,围绕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保护与救济机制、消费环境建设等方面,系统构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规定》则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将十余年跨境消费维权协作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
宣贯活动中,省局专家对两部法规的立法背景、核心亮点和重点条款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解读。《条例》紧盯消费领域新业态、新矛盾、新诉求,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规范自动续费行为、强化预付式经营监管,并创设了老年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等特色保护制度;《规定》则着力构建三地消保协作机制,健全跨境投诉纠纷处理机制,畅通投诉转办渠道。专家还结合基层监管实际,就如何准确把握法规要求、规范执法程序、提升维权效能进行了实务指导,帮助参训人员进一步厘清了工作思路。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宣贯活动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让大家对“一条例一规定”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受益匪浅。大家一致认为,两部法规的出台实施,是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将为全省扩内需、稳增长、优环境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宣贯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一条例一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切实将法规要求转化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融合发展贡献江门力量。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