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对“江门市食品检验所(江门市酒类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真空平行浓缩仪及全自动水蒸气蒸馏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门市食品检验所(江门市酒类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真空平行浓缩仪及全自动水蒸气蒸馏仪)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限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投报总价超过采购项目总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项目采购需求
三、 项目技术要求
(一)全自动真空平行浓缩仪
1. 技术参数
1.1 主机
▲1.1.1位数:不少于16位样品同时进行浓缩,可在浓缩杯中自动浓缩。
▲1.1.2 样品采用独立光学组件定容方式,可实现不少于16位样品独立自动定容,独立自动报警,独立自动卸真空,独立取出,整机继续运行无需停机卸真空。(提供软件单独报警照片和不少于16位浓缩杯独立密封的照片)
▲1.1.3 不少于16位浓缩杯采用独立密封设计,独立定容后,仪器会自动独立卸掉该样品真空,上盖和浓缩杯分离,浓缩杯可及时取出。(提供浓缩杯独立取出的照片)
▲1.1.4 每个浓缩杯通过各自管路独立密封,独立排出,避免样品爆沸引起的串液问题,防交叉污染、防回流设计。独立管路可实现管路清洗,消除残留物质干扰。(提供独立管路单独单根清洗的照片)
1.1.5 高效性:浓缩腔体为全透明密封避光面板,具有LED灯,整个浓缩杯全包围式水浴加热,不在空气中外露。
1.1.6 温度稳定性:加热腔体导热及双层保温,可设八级以上温度梯度,防蒸汽冷凝,具有水位异常报警功能。
1.1.7 水平振荡转速范围:0-300rpm,可设八段以上控制,根据样品量时时调整转速;水平振荡偏心率可调范围:0~10mm。
▲1.1.8 冷凝回收模块:冷凝回收模块为双冷凝塔设计,可以实现溶剂蒸汽和尾气双重回收,全面确保绿色环保。(提供冷凝回收模块为双冷凝塔设计的照片)
1.2 真空控制
1.2.1 防腐蚀隔膜泵,具有优异的耐化学腐蚀设计,所有与气体接触部分,均为聚四氟乙烯(PTFE)材料,不仅对进气口到出气口的化学腐蚀性气体有很好的耐受性,对冷凝液也有很好的耐受性。
1.2.2 双级泵的结构,同时具有抽气速度大和低极限真空的优点,真空泵最大抽速34L/min,极限真空8mbar。
1.2.3 抽气腔和驱动部件所在的腔室是密封分离,确保机械部件的使用寿命。
1.3 水循环
1.3.1 控温范围:5℃~35℃,LCD数显,水泵流量:≥4L/min,泵压:≥2bar。
▲1.3.2 控温方式:PID数字控温技术与热气旁路技术(Hot Gas ByPass)相结合;控温精度:±0.5℃。
1.3.3冷却方式:压缩机制冷,制冷功率:25℃下水循环功率达到750W。(提供照片)
1.4 工作站
1.4.1 触控终端控制,软件可时时改变温度、真空度、振荡,可定时操作,图形显示梯度曲线,时时展示各参数动态变化。
1.4.2 软件内置常用溶剂动态应用数据库,用户可自行扩展数据库。
1.4.3 具有手动泄压与自动泄压双重保障,避免系统过压,可有效控制暴沸和起泡。
2.配置要求
2.1 真空浓缩主机1台,包含:
(二)多功能一体化蒸馏仪
1.技术参数
1.1冷却水循环单元
1.1.1主机内置冷却水循环单元,运行期间根据冷却水温度自动启停压缩机系统,无需手工切换。
1.1.2主机一体化设计的冷却水循环系统需包含:内置压缩机、内置冷却水箱(≥18L)、自动抽水泵、散热器、风机等单元组成。(需提供主机内部具有压缩机、内置水箱、散热器的实物图片)
1.1.3内置压缩机需与主机为一体化设计,不接受外置式冷水机或自来水冷却方式。(需提供主机生产商出具的主机内置压缩机冷却循环系统的盖有红色公章的声明函)
内置压缩机技术规格:气缸容积:≥16cm3/REV,总重量:≤12kg,最大冷媒冲铸量: 0.85kgMAX。
1.2 冷凝管单元:
▲1.2.1 主机需设有≥6组回流式冷凝管,≥6组食品专用冷凝管,冷凝管之间为串联结构,冷却水的进出水管需分别接在主机支架上的专用接口位置。
1.2.2 冷凝管需设有三个接口,分别为冷却水进水口、出水口和流出气体输出口。冷凝管下端需设有防暴沸专用缓冲球。
1.2.3 冷凝管流出气体输出口需采用硅胶管设计,耐高温及酸碱腐蚀,并在主机面板设有≥6个输出管路固定夹。采用远红外陶瓷加热装置,均可单孔单控,加热功率≤400W。
1.3 氮吹及自动添加试剂单元:
▲1.3.1 主机需设有自动添加酸单元、氮气控制单元。
1.3.2 氮气管路与加酸管路需设计为一根管,连接至烧瓶,以减少漏点、增加数据准确性。
▲1.3.3 实验过程中,只需一键启动加热功能,即可完成酸自动添加,随即自动启动加热,无需再人工操作加酸。(支持手动/自动切换)
1.3.4 自动添加试剂管路长期工作在酸碱环境中,为了确保仪器的长久使用和工作可靠性,试剂管路材质需为专用,符合耐高温、耐酸碱、耐腐蚀、长寿命的四个特点。
1.3.5 主机设有总的氮气接口,内部设有氮气压力保护装置;每组通过氮气转子流量计控制流速,流量控制范围为:0.1-2L/min。
1.4精准蒸馏系统:
1.4.1 加热系统需设有全沸和微沸两种操作模式,以适应不同沸点的样品蒸馏。(需提供实机开机演示图)
▲1.4.2 加热系统启动后,冷态到煮沸的时间测定需≤15min。(需以提供投标产品经由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该类型产品检验报告的实测数据为准)
▲1.4.3 热态到煮沸的时间测定需≤12min(需以提供投标产品经由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该类型产品检验报告的实测数据为准)
1.4.4 蒸馏速率要求:500W加热功率时的馏出液速率需为7-8ml/min;400W加热功率时的馏出液速率为:5-6ml/min;300W加热功率时的馏出液速率为:2-4ml/min。
1.4.5 蒸馏终点控制单元需采用压力传感器控制技术,能单孔设定馏出液体积或同等换算单位值,范围:1-500ml或1-500g,蒸馏结束可自动停止加热。
▲1.4.6 主机需设计有自动蒸馏、自动停止系统。在每个馏出液出口需设计有防过量蒸馏保护装置,蒸馏结束后系统能自动锁定馏出液出口,确保自动定量完成蒸馏作业。(需以生产商提供的经由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为准)
▲1.4.6 主机需在馏出液接收区设有不少于3组废液排出口,主机开机界面需有一键排空功能,废液经由内部管路至机器排废口排出。(需提供产品设计图或证明其结构的原图照片)
1.5滴定辅助单元:
仪器需设置不少于1组的滴定单元,具有不少于6组磁力搅拌功能,可以直接在仪器进行滴定。
1.6控制单元:
1.6.1 控制系统需采用不少于7寸液晶触摸屏设计,设有微沸和全沸控制模式,可根据不同的样品沸点控制加热速率,确保蒸馏实验稳定。
1.6.2 需具备多实验界面选择功能,可实现微沸、全沸、食品、药品二氧化硫等不同模式的界面切换,参数记忆,做不同实验无需人工修改参数。
1.7清洗系统:
主机需设有冷凝管自动清洗系统。蒸馏结束后按清洗键可自动吸入纯水,自馏出液接收端至烧瓶加热端实现反向冲洗。
1.8短路保护及自动烘干功能(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主机界面具有该功能的实物图):
主机有漏电保护及加热区自动烘干功能,烘干时间可定时0-999秒,可在单个加热区受潮短路状况下,启动烘干功能,修复受潮线路,使设备可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
▲1.9气密性检测:
需具备气密性检测功能,用于检测玻璃装置连接密封是否良好,以便于提供更好的实验状态。
1.10蒸汽发生器单元:
▲1.10.1 加热单元需≥6路,且单路单控,单路加热功率≤500W,加热功率可自行设定,控制实验时间,内置纯水箱,可自动补水。
1.10.2 机器需设有自动防干烧功能,超温报警提醒,自动停止工作,具有防倒吸功能,开机启动故障自检功能。
2.配置要求
(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所投报设备需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说明: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须提供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提供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附件1)。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6月16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星河路36号江门市食品检验所办公室。(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开标时间:2025年 6月17日。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除竞价采购方式之外)只接受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接受多方案、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或者中标后的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修订原则与澄清需求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食品检验所(江门市酒类检测中心)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36号
联 系 人:容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89816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评定原则与评标方法
3.合同模版
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