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9日凌晨2时15分,鹤山市鹤港货运合营有限公司内贸码头一台门座式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期间,钢卷专用吊具在移动中将站在货车平板车厢上的货车司机撞倒后坠落到停靠在岸边的货船上。该货车司机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县相关部门和鹤山市沙坪街道办第一时间先后派员赶至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3-2024)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于3月25日依法成立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鹤山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的广东省鹤山市“3·19”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委托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江门检测院开展检测鉴定,请特种设备检验师协助开展技术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检测鉴定、人员询问和综合分析等方式,查明事发经过及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形成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