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的监督管理,持续提升我市企业公示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的规定,按照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取辖区内200家企业,委托广东南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核查工作,委托核查期自2025年10月15日至12月底。在委托核查期间,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核查工作,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根据核查需要,请各有关企业于2025年10月24日前根据核查材料清单提供2024年度年报及即时信息等企业公示信息的佐证材料配合开展核查工作。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拒绝提供相关材料、不如实或不按要求提供情况或相关材料等情形,依法认定为“不予配合情节严重”标记于企业名下;对未按照市场监管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或者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核查结束后,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如有疑问的,可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咨询电话:3167840、3168191。
特此通告。
附件:核查企业名单(200家)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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