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停车场经营者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相关主体:
为规范我市停车场收费系统“扫码缴费页面”中的商业广告,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广告发布行为作如下合规提示:
一、广告内容合规要求
(一)发布的广告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广告不得含有低俗、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三)所有商业广告必须具备显著可识别性,在广告区域醒目位置直接标注“广告”字样,字体清晰、位置突出。
二、弹窗广告关闭功能规范
扫码缴费页面弹出类广告,必须设置清晰、可一键关闭的关闭按钮,严格禁止以下违规行为:
(一)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
(二)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
(三)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四)在浏览同一页面、同一文档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五)在用户关闭广告后,暂停或终止提供停车缴费服务。
三、禁止诱导欺骗用户点击广告
严禁以虚假形式诱导、欺骗用户点击、浏览广告,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虚构红包、奖励、优惠等虚假福利承诺。
(二)伪造播放、暂停、返回、确认等功能按钮样式诱导点击。
(三)伪造系统更新、软件报错、安全清理、缴费通知等提示弹窗。
(四)其他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的方式。
四、相关主体合规义务
停车场经营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相关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广告经营活动,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一)停车场经营者应对场所内扫码缴费页面发布的广告负有管理义务,主动检查,发现违法广告及时制止。
(二)广告主应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三)广告经营者与广告发布者应依法建立并执行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或发布服务。
(四)提供收费系统服务的第三方平台企业应对平台内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测、排查;发现违法的,应采取通知改正、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保留相关记录。
五、监督与投诉渠道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停车场扫码缴费页面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公众对相关广告进行监督,通过12315、12345热线举报违法广告行为,共同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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