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中秋、国庆节日即将来临,为规范节假日等消费高峰时期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市场价格行为规范作出提醒告诫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各类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平稳有序。月饼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有关要求,对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备查核。
二、要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三、要严格守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之进行交易。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实行其他违法行为,操作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权益。特别是从事商品零售、餐饮住宿、交通旅游、停车洗车、家政美发等行业的,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落实自身价格承诺,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落实优惠、减免措施;严禁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哄抬物价、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强制搭售、牟取暴利和散布涨价谣言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希望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自查和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节日期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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