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江发〔2019〕9号)精神,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管理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
由于部门三定方案未确定,现部门预算包含原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包括其下属事业单位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原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包括其下属事业单位江门市药品检验所、江门市食品检验所、江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预算,以及涉改的职能划转经费预算。
2019年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8.7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3.20万元,主要包括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20万元、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江门市药品检验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江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5.50万元,主要包括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支出18.88万元、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江门市药品检验所公务接待费支出2.36万元、江门市食品检验所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江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18.70万元,比上年原口径预算数减少10.8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原因: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对经市外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安排出访经费的市直单位,由市财政部门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总控制数的额度内统筹安排给出访单位使用,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3.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50万元,减少原因:(1)属下事业单位(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台车辆的公务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属下单位市(食品检验所和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属未公车改革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未纳入该项预算。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31万元,减少原因:进一步规范单位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