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饮料、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饼干、速冻食品、水果制品、食品添加剂等22大类抽样检验25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4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问题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等。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问题
(一)蓬江区盛荷冲菜加工场生产的冲菜叶,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开平市三埠荣隆食品店销售的粿条粉(粉丝粉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开平市沙冈雄花商店销售的河粉(湿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恩平市葛娟河粉档销售的湿米粉(米粉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江门市新会区双水社兴商店销售的特辣王(调味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江门市蓬江区仓后李芙蓉副食档销售的桶竹笋(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依据和检验项目(2024年第17号)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4年第17号)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4年第17号)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24年第17号)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