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民群众的餐饮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二季度组织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对全市餐饮环节13个大类281批次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为合格265批次,不合格16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台山市迎都酒楼有限公司制售的燕麦包(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恩平市大田能恩糕点店制售的馒头(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开平市赤水镇有间面包店制售的菜包(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恩平市大田能恩糕点店制售的瘦肉包(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恩平市良西镇兴祥面包店制售的馒头(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恩平市良西镇兴祥面包店制售的猪肉包(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鹤山市文华酒店有限公司采购使用的理帆想粟粉(玉米淀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江海区国叔烧腊店制售的白切鸡(自制),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蓬江区鲜腊坊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制售的白切鸡(自制),沙门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三、兽药残留问题
(一)江门市棠下中学采购使用的白壳鸡蛋,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江海区礼乐和苑农庄采购使用的三黄鸡肉,多西环素和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江门市江海区江南幼儿园提供的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江门市第一幼儿园提供的不锈钢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台山市白沙镇马剑珠美食店(个体工商户)提供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台山市台城八贤餐饮店提供的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新会区黄兴兴美食店(个体工商户)提供的汤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就餐要到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的餐馆,消费后应索要发票或者收据。不选择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路边食品摊贩,不食用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品、不食用颜色鲜艳的酱腌制肉类、不食用河豚鱼和不明来源的野生蘑菇。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熟悉的餐饮单位订购外卖食品,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对外卖配送食品在收餐时应检查其外观包装是否有破损、是否有使用外卖封签并查看封签是否完好,如封签已打开应拒收该外卖配送食品。在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的食物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应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注意保留证据,尽快就医,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发布。若发现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食品及相关违法行为,或食品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抽检结果明细表
3.关于本次检验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