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近日“两高三部” 联合印发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依法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促进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11月18日,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发言,市法律援助处主任林扶护主持会议。
会上,各参会单位围绕如何贯彻落实“两高三部”联合印发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通过派驻或安排的方式,依法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特别是目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数量庞大,但没有统一规范且操作性强的工作指引而导致存在一些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会议决定:公、检、法、安、司五个单位将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会商机制,起草江门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吴火亮强调,一是全市律师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的规定。二是要加强值班律师的业务培训,提高值班律师的综合业务素质。三是要协调解决值班律师补贴,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切实提高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质量,确保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得到更好保障。四是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和值班律师工作会商机制作用,协调解决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