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动我市生态资源类案件的源头治理和矛盾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近日,市司法局主持召开“生态环境类”复议案件专题协调会,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共计15人参加座谈。鉴于目前我市生态环境系统管理体制的特殊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还选派蓬江分局相关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该协调会。
与会同志针对我市近年来“生态环境类”行政处罚案件呈现的数量急剧增加、复杂程度加大等特点,重点围绕已进入市政府行政复议程序的相关案件积极发表意见,并对下一步如何实质性化解上述案件进行深入研讨。
近年来,由于国家、省、市不断强化综合治理生态环境的力度,民众环保法律意识普遍增强,“生态环境类”案件出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数量增多、案情复杂且难度增大的趋势,生态环境类案件日益成为我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
会议就生态环境类案件实质性化解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促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化解;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有效实施“免罚清单”等制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四是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力度,行政执法部门要注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科学设定执法标准,切实注重监督实效,推动矛盾问题在法治轨道内有效解决。
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将严格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关于“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总体要求,着眼我市相关矛盾突发、典型示范等类型案件,采取不定期方式召开专题案件协调会,围绕案件开展事前沟通协调工作,互相交流学习,以提升人员法治素养,总结案件特点规律,从而为将来更好地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打好基础,争取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