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江门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中公安交通执法类占了八成多,给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江门市司法局带来很大的工作量和压力。江门市司法局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倒逼政府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多次与市公安局进行沟通协调,达成加大行政复议案件源头治理力度的共识,落实有效措施,多层次多维度实质化解公安交通执法类行政争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江门市本级接待群众涉“公安交通执法类”咨询、申诉和申请行政复议共200多件次,共立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7件,审结后维持3件,终止14件,凸显市域社会治理的效果。
强化督导协作,从合力上预防行政争议
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多次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方案》等文件,督导推动该系统相关业务部门制定和完善配套执法监管制度措施,定期、不定期对各执勤执法部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提升一线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内部执法管理。成立由市公安交警支队领导、执法部门业务骨干、纪检部门专门人员等组成的市公安交警执法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违法行为信息删除监管业务进行管理,特别是对涉及重大疑难复杂公安交通执法案件经集体讨论后统一作出决定,进一步强化执法精度准度,合理把握执法力度尺度。三是加强外部密切协作。市公安交警支队与市司法局不定期召开个案研讨专门会议,分析检视行政执法各环节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并及时向下传导至一线执法部门和基层窗口部门。
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一是提升行政执法的温度。通过着力解决老百姓普遍关心的停车难、停车乱等民生问题,寻求行政执法与群众利益诉求平衡点,达到行政执法中尊崇民意和规范执法的有效结合,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提升行政执法的深度。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流程的规则意识、证据意识、监督意识,抓好典型案例分析,按照“谁执法,谁参与”原则,提升一线民警执法水平,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是提升行政执法的广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功能向“前端”延伸,注重从个案监督,积极做好案件沟通协调和分析研判,争取最大程度从源头上化解同类行政争议案件。推动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调动凝聚各方力量参与,努力实现定分止争。
筑牢严密防线,从前端上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筑牢公安窗口防线。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通过筑牢网上申诉和窗口申请两道防线,耐心解答群众诉求,甄别情况做好案件分流办理工作:针对违法事实清晰、执法流程适当、法律适用正确的案件,经办人主动释法明理,积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争取当事人息诉罢访;针对执法行为明显违法不当的案件,引导其到受理窗口提起行政申诉、再申诉程序,坚持“严格核查、有错必纠”原则,立足矛盾化解,消除执法隐患;针对进入行政复议程序的案件,注重对行政执法全流程进行梳理研判,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纰漏或不当的行为主动协商处理,实现矛盾不上交,从源头上有效减少行政复议案件发生。二是筑牢市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窗口防线。市公安局交警专门指派了两名熟悉执法业务的干警到市司法局协助办理公安交通执法类行政复议案件,进驻市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接待来电来访群众,引导群众走咨询、申诉渠道,有效分流和化解绝大部分案件。约九成公安交通执法类案件经派驻人员现场释法、教育引导、答疑解惑后没有继续走行政复议程序。三是筑牢调解和解防线。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将调解和解的理念贯穿于案件始终,依法、依情、依理来调解每一件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已立案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八成多的案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