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印发《江海区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方案》,方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保持前列、力争突破、打造品牌”工作目标,聚焦“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市域社会治理、法治社会建设”五大任务,推出15项重点工作50条具体举措,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下好“先手棋”,做好法治江海建设规划
一是深入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考核,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配合开展“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推动整改落实和法治建设目标落地。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全区法治建设效能。二是持续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严格对标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指标体系,精心谋划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广东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申报工作。强化法治统筹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法治工作重大问题,常态化项目化推进法治年度重点任务。强化法治督察和法治考评,把推动“百千万工程”法治服务保障列入督察考评内容,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职责。
二、打出“组合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实施“侨都赋能”工程,依托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国际仲裁中心,加强深港澳法治人才和法律服务交流,积极对接高水平的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动“仲裁进园区”,开展仲裁普法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打通仲裁服务企业、园区“最后一公里”,更好满足辖区企业对仲裁业务的需求。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影响“百千万工程”等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法律问题,高效护航重大项目落地。助力推进低效工业园升级改造,从开展法律论证、规范性文件制发、协调执法监督等方面提供全链条法律支撑。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拓展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涉侨法律服务”业务,建立涉侨纠纷化解中心,为华侨华人和侨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律师等法律资源深入企业,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法律服务。
三、打好“主动仗”,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一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涉“百千万工程”的政策措施和相关重大项目协议的研究论证,及时做好风险提醒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申报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强化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提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运用平台开展移动执法办案的能力水平。支持强富绿美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为加强建筑风貌管控、深化乱搭乱建问题治理等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广东省关于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督促行政机关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四、共建“平安网”,助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调动村居调解员队伍、律师顾问、楼长和网格员等资源,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江中跨界调解,力争打造成为在全市乃至全省可复制借鉴的人民调解特色品牌。二是加快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水平。积极对接“粤平安”综合网格服务管理系统和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加快推进“智慧社矫”建设。充分利用区、街、村(社区)三级综合网格化指挥平台,充分发挥网格员距离近、接触多、反应快的优势,打造“网格化、智慧化、数字化”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三是深入推进“一所一品牌”建设。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促使司法所政治建设更加强化、组织机构更加健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职能定位更加优化、业务能力更加提高、队伍建设更加加强、保障能力更加提升,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五、用好“关键招”,着力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大街道、村居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指导力度。依托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村民群众提供“家门口”法律服务。二是推动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指导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着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与创文、创卫、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融合发展,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传播、基层依法治理覆盖面。推进网络普法直播活动,加快开通“普法三人行”直播间,打造“云端普法”新模式,提高普法宣传质效。三是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引导其参与基层法治宣传、法治创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持续抓好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用活用好“八五”普法讲师团、政法队伍宣讲团、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等资源,探索组建亲子普法义工服务队、青年普法志愿服务队等特色普法志愿队伍,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基层普法行活动,为基层普法活动提质增效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