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法律援助处积极推动《蓬江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落地见效,立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双重定位,深耕民生法治保障领域,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护薪保权益”活动,持续优化劳动维权法律援助服务机制,精准服务企业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2025年以来成功办结116宗涉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帮助众多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化解劳资矛盾,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近日,蓬江区法律援助处精准发力,成功化解一宗试用期违法解约劳动纠纷,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案情突发:
员工正常履职,试用期突遭强制解约
2026年4月,劳动者小文入职某保险公司营销岗位,与公司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小文反映,其入职后按时在岗履职,开展客户拓展、业务推广等各项工作任务,在职期间无消极怠工、违规违纪、业绩不达标等问题。2026年6月10日,小文突然收到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单方主观认定其“未有效对接客户、无法胜任销售岗位”,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对于突如其来的解约通知,小文十分意外,认为自己在试用期内表现尚可,遂拒绝签署解除协议,并要求公司说明具体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但该保险公司置之不理,执意要求小文当天办理离职手续,双方劳动争议就此产生。由于缺乏劳动维权专业知识,且处于弱势地位,小文维权陷入困境。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小文主动向蓬江区法律援助处求助。

法援介入:
精准提供服务,依法厘清权责
收到咨询求助后,法援律师马上对接小文,细致梳理案件始末,通过分析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台账、沟通记录等全部有效证据,确认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企业试用期解约是否合法、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律师精准研判案情,明确案件突破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相关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经了解,涉事保险公司既未在入职时公示清晰、可量化的岗位录用条件、试用期考核标准,也未对小文开展常态化履职考核、留存不合格考核记录,更未针对所谓“履职能力不足”问题开展岗位培训、调岗帮扶等法定前置程序,仅凭主观臆断认定员工“无法胜任岗位”,解约行为无事实、无依据,属于典型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了解案情后,法援律师帮助小文与用人单位沟通交涉,释法明理、厘清利弊,明确告知企业试用期用工的法律红线与违法解约的法律后果,为小文争取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结合小文入职时长不足六个月的实际情况,在双方之间寻找平衡点,最终依法为其争取到一个月工资的违法解除赔偿金,圆满化解本次劳动纠纷。
案件提醒:
明晰用工红线,规范试用期用工
本案是蓬江区法律援助处聚焦民生维权、精准化解劳动纠纷的生动实践,既切实为劳动者挽回了经济损失,彰显了司法公平正义,也为辖区企业规范试用期用工行为敲响警钟。试用期并非企业随意辞退员工的“免责窗口期”,企业用工必须严守法律底线,不得滥用用工自主权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蓬江区法律援助处借此案例提醒各用人单位,要加强试用期用工管理,入职时明确告知劳动者岗位职责、录用标准、考核细则,注意留存员工工作台账、考核记录、沟通记录等客观材料,针对履职存在短板的员工优先开展岗位培训、岗位调整,杜绝“一刀切”随意辞退。同时提醒广大劳动者,遭遇试用期无故辞退、恶意解约等侵权行为时,要及时留存证据,主动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下一步,蓬江区法律援助处将继续认真落实《蓬江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持续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畅通劳动争议维权绿色通道,围绕试用期管理、薪资支付、工伤赔偿等重点内容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以专业、暖心的法律援助服务助力构建和谐稳定、规范有序的劳动关系,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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