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鹤山市主动适应行政复议法修订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办理质效,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加大调解和解力度,“穿透式”解决经营主体诉求
在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坚持调解和解优先,充分运用行政复议多元机制化解行政争议,深入了解企业诉求,征询企业、行政机关及劳动者的调解意愿,为双方架设沟通调解和解的桥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今年2月,在审理1件工伤认定纠纷案中,某企业在复议人员的积极沟通及释法明理后,同意与第三人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和解成功,该企业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聚力赋能,提升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
开辟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加大对运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和“掌上复议”APP的力度,对主要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其他材料不齐全的案件实行“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事后补正”,让企业“少跑腿”,构建化解行政争议的便捷途径。2026年至今,鹤山市新收到法人个体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15件,其中10件为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类,1件为行政处罚类,1件为不服整改通知,1件为工伤保险待遇类,2件为其他类型案件。在办理新型涉企行政复议系列案件过程中,充分向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及专职律师委员征求法律意见,提升涉企行政复议工作质效,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为化解涉企行政纠纷提供专业的工作指引和法律支撑。
以案促治,强化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源头指引
印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提供给各执法单位学习参考,督促执法部门在对企业执法过程中坚持包容审慎执法的原则,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对企业的违法情况提供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规范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服务保障。
下一步,鹤山市将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监督、纠错作用,健全行政复议决定抄告、下沉执法机关开展错案讲评等机制,加强与涉企复议案件多发、高发部门的沟通联系。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机制方案,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审前、审中的调解和解工作,深入推动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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