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省政府令第183号)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江府〔2014〕10号)等《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江府〔2014〕10号)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各部门上报的2020年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汇编成《江门市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江门市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2)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相关意见以信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给江门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科。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2月6日。
通信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一号,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77113;
传真号码:0750—3887899;
电子邮箱:jmsfzj@163.com。
江门市司法局
2020年1月6日
附件1: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征求意见稿)
附件2: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