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的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事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统一休假期间或疫情防控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单位部门如需寻求法律服务帮助的,可以通过电话、微信、QQ、电邮等方式沟通,或根据全市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沟通联系,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二、国家统一休假期间,全市律师事务所暂停接待客户及其他人员来访。如您有紧急事项需到律师事务所面谈协商的,请提前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联系预约,并务必配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配合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新春快乐、幸福安康!
特此公告。
江门市司法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