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管,规范我市法律服务秩序,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现将专项行动期间全市两级司法行政及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律师事务所名义涉嫌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二、投诉举报渠道(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违法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二)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三)建议举报人采取实名举报的方式,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核查和反馈结果。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将严格保密。
江门市司法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1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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