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司法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江司办〔2018〕459号)和《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门市2025年度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及检查计划的通知》(江市监〔2025〕4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2025年度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检查工作过程
我局就开展2025年度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2025年9月上旬,通过江门市市场智慧监管综合管理平台在《江门市法律服务机构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选广东华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为此次检查对象,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选出李剑维(行政执法证号:19130011012)、陈瑶清(行政执法证号:19130011021)作为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在开展实地检查前下发检查通知和电话通知被检查对象,同时要求被检查对象开展自查,并提交书面自查报告。10月30日,市司法局执法人员李剑维、陈瑶清到广东华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开展实地检查。
二、检查情况和结果
经书面和实地检查,广东华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在执业方面、内部管理规范情况如下:
1.经营资质。广东华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是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该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业务范围与《司法鉴定许可证》登记信息一致。执业场所符合鉴定用途、区域划分和信息公示符合要求。仪器设备具备所有权,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准均符合要求。
2.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情况。建立健全司法鉴定管理制度、质量控制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复核、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3.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情况。
(1)没有发现广东华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存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2)没有发现广东华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人存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4.司法鉴定案件质量情况。
(1)现场随机抽查广东华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案卷10本。所抽检的司法鉴定案卷符合办理程序规范要求和相关司法鉴定业务指引规定,无超出业务范围。
(2)个别案卷存在以下问题:1.《司法鉴定委托书》格式不一致,没有注明采用的技术标准和方法;2.《体表损伤记录表》记录不规范,未注明损伤类型;3.《在场人员登记表》中被鉴定人未签名;4.鉴定材料性状表述不规范,描写不够详细;5.《司法鉴定意见书》书写不规范,司法鉴定人签名与鉴定意见不在同一页;6.《司法鉴定意见书》附件照片的标签纸没有列明对应的案号。
(3)整改建议:1.进一步加强学习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严守质量生命线;2.强化案卷归档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3.统一《司法鉴定委托书》格式,载明必要的事项;4.规范相关鉴定文书的填写;5.详细准确记录鉴定材料;6.规范《司法鉴定意见书》填写,司法鉴定人签名与鉴定意见应在同一页,附件照片的标签纸应列明对应的案号。
三、检查处理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将检查情况和结果在局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并要求被检查的机构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江门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6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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