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粤司办〔2016〕608号)和《江门市司法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江司办〔2018〕459号)等规定,我局开展了2026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检查工作的过程
我局通过江门市市场智慧监管综合管理平台,在江门市法律服务机构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新会区司前镇法律服务所(以下简称“司前镇法律服务所”)作为此次检查对象,同时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基层法律服务执法检查人员2名(刘志锋、陈芳)。2026年9月15日,司前镇法律服务所提交自查报告;9月16日,我局派出检查小组到司前镇法律服务所实地开展检查。
二、检查情况和结果
经书面和实地检查,司前镇法律服务所的情况如下: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管理的条件和要求情况
司前镇法律服务所有规范的名称和章程,有住所和必要的资产,设有法定代表人1名,现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名,其名称、章程、住所和资产等事项已对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七、八条规定逐项核查。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制度情况
1.司前镇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镇财政统一代管财务管理,建立和实行合理的分配制度以及激励机制,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2.司前镇法律服务所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活动,能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发现《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3.司前镇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活动,未发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1.案卷管理方面:部分案卷证据材料填写不完整,授权委托书等文书填写不规范,案卷归档顺序不统一、不够规范。
2.该所近年免收法律服务费,需补充说明免收原因、对象、范围及收费公示情况,重点说明对企业服务免收费用的依据和安排,避免误解存在私自收费。
3.该所现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名,请结合《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七条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持续优化人员结构,完善日常执业管理。
三、检查处理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我局除将检查情况和结果依法公开外,将书面通知新会区司法局指导和监督司前镇法律服务所依法整改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
江门市司法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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