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以下律师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根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第134号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拟注销以下律师的执业证书:
周焰,执业证号:14407200310983272,流水号:10911868
胡勇,执业证号:14407201320092871,流水号:10523914
何冬明,执业证号:14407200520545365 ,流水号:10509690
郭庆棠,执业证号:14407201410053178 ,流水号:114781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以上律师有权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称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称述和申辩。
特此告知。
广东省司法厅
2026年10月8日
(联系人:谭栋添,联系电话:0750-388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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