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我市人民调解“一案一补”、“以案定补”管理工作质量,市司法局决定,将《江门市人民调解“一案一补”、“以案定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11月22日前,通过以下二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门市建设路建业街1号(邮政编码:529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江门市人民调解‘一案一补’、‘以案定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sfjck@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江门市司法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