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主观题考试
考生须知
一、应试人员不得随身携带文具、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二、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对号入座,不得擅自更换座位或离开考场;暂时离开考场,须经监考员同意;返回考场时再次接受身份核实。
三、应试人员应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摆放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员查验。
四、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六十分钟内,应试人员要求提前离场的,监考员回收试卷、答卷、草稿纸和法规汇编,经确认无误后,应试人员方可离开考场。
五、应试人员使用法规汇编时,不允许在页面进行文字标注或签名、涂抹等,应保持页面整洁干净。
六、应试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考试纪律:
(一)不得有考场内喧哗、随意走动等影响他人考试或者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喧哗等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
(二)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者以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
(三)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答卷),不得窥视、抄袭他人答卷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四)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
(五)不得将试卷(答卷)、法规汇编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抄写试题或者以任何形式将试题信息进行记录、存储、传输出考场;
(六)不得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应试人员在考试期间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保持考场肃静。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试地点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江门考区考点设置在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江门市胜利北路40号),考场设置在教学楼①(学校大门校道直入50米左手边)。考生车辆可停放在胜利北路两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