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门户网站
【监督渠道】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书面来信
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hbxjjglj/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102号
电话:0750-3272902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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