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4175 号《关于加 快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局职能,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一)织密民生保障网,扩大社保覆盖面。聚焦农村居民 保障需求,多措并举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推动社保“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一是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 老保险全覆盖。截至 2023 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 保人数 150.25 万,参保率 99.74%,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制度和符合参保条件的对象全覆盖。二是积极落实全民参保 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社会保险。 针对城乡居民从事新业态行业工作以及灵活就业人群分布情 况,精准引导有条件的城乡居民、新业态就业群体、异地务工 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稳步提高参保率和缴费率。截止 2024 年 3 月,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 业保险人数 13.57 万人,制度实施以来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人数 18.79 万人。三是推动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 按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自收到村集体组织上报的、经所在乡 (镇)政府审核、公示确认后的纳入保障范围的征地人员名单 及参保缴费补助资金后,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确保征地社 保资金分配落实到位。
(二)增进民生福祉,稳步提升保障水平。坚守社会保险 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责主业,及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高 效兑现各项社保待遇调增。一是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待遇水平。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 标准为每人每月 202.5 元,比全国标准高 99.5 元,比全省标准 高 2.5 元,与制度实施时每人每月 55 元相比,基础养老金标准 增加了 147.5 元,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城乡居民老年生 活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二是逐年调增兑现社保待遇。完善全市 社保基金周转金管理机制,高效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调整,有力促进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发挥失业保险稳 就业保民生作用,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将一次性工亡补助 金标准提高至 98.56 万元。
(三)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一是积极 推进社保“镇村通”,聚焦高质量发展。通过完善合作银行、镇 村平台社保经办业务管理机制,截至 2023 年底,全市建成 1621 个社保“镇村通”服务网点,配备 1970 台自助服务终端,实现服务全覆盖,2023 年度共计服务镇村居民超 30 万人次,有效构 建“城乡步行 15 分钟,乡村 5 公里”的社保服务网络。二是强 化信息技术应用,推动社保服务数字化赋能。通过省网办平台、 “粤省事”、“掌上 12333”等多种线上渠道,优化“税险同窗” 等线下经办服务模式,让群众随时随地轻松实现社保业务“网 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积极整合服务资源,与民政、公安 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打造暖心社保品牌,持续做好适老化服务。强化社企合作、 社银合作,持续拓宽社保适老服务的广度和维度,为老弱病残 等特殊人群提供养老待遇资格上门认证服务,2023 年累计上门 服务 6665 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同时,不断丰富江门特色 社保服务,推行江门市社保“三心”适老服务。持续扩大社保 志愿服务活动范围,建立一支覆盖全市村居的社会保险志愿者 服务队伍,完善基层社会保险志愿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社 会保险、卫生健康、高龄帮扶等“一站式”集约化普惠助老服 务。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参保意识。通过“江门 社保”、“五邑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电台专题节目 《你身边的社保》、报纸等传统媒体平台,围绕城乡居民关心的 个人参保途径、缴费标准、待遇享受条件、养老金计算、多缴 长缴对待遇影响等问题,制作统一宣传材料,明确宣传口径, 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对社保参保、待遇申领等政策的知晓率。组 织开展“三送”、“社保惠企”等专项宣讲活动,提供“一对一” 宣讲社保政策服务,提高城乡居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相关从业单位依法参保的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广泛宣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做好舆论导向,营造良 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居民积极参保、按时缴费,确保应保尽保。 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提质增效工作,继续优化业务流程,积极引 导有条件的城乡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待遇水平较 高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持续推进社保“镇村通”工程,构建 “城区步行 15 分钟,乡村 5 公里”的社保服务网络,为参保人 提供优质服务。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