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特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能
2019年,我局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推进江门建设成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示范城市的总目标,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有效发挥了审计保障和监督作用。截止2019年11月底,已完成审计项目30个,提交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45篇,移送处理事项27个,查出违规金额43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8.12亿元,损益(收支)不实金额6.89亿元,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金额1229万元,实现增收节支193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建议111条。
1.落实财政预决算执行审计。为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政府预算管理,继续对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等四部分的预算进行全口径审计监督,揭示个别国有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个别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社保基金收支预算执行率低、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对市蓬江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对6个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部分所属单位,反映了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部分支出记账不及时等问题。
2.强化政策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江门市2014至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揭示江门市部分年度个别空气质量指标不达标,改善情况不理想等问题。敦促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3.关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组织对江门市2018年度市级扶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方面未制定市级扶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专项有关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安排较分散等5个问题。对2018年度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反映了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不严谨,项目调整不规范的问题。对2018年度公园城市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存在部分核准的奖补项目未达到奖补标准、部分工程项目实施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却仍获得专项资金奖补资格等5个问题。同时,促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大推车山垃圾处理封场工程(二期)进行审计。
4.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截止2019年11月底,我局对市直部门、镇(街)政府及事业单位等16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揭示重大经济决策、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自然资产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履职、尽责,并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送相关监督信息,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
5.抓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新会区原区长、蓬江区原区长开展任期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制度,规范执法。根据中央、省委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江门市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于今年年初正式成立。我局紧跟工作形势,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重新制定了《江门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江门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督办管理办法(试行)》等7项业务制度,从审计的各个环节着手,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力求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发布规范性文件,并定期清查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及时提出修订、废止等意见。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审查均按照《中共江门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规定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制定的内部管理办法、全年的经济责任审计、财政预决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的审计结果报告要进行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努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制度。2019年,我局与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续签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明确法律顾问应提供的具体法律服务事项,包括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重大合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应邀参与处理信访案件,开展法律培训活动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决策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按照《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程序合法。每年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需报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审定批准下达;开展对审计项目实施时,提前三天发通知书;进点审计时有审计进点会,实施现场审计时按既定的审计目标,审计内容获取有关资料;审计组形成审计报告的初稿,经审计组所在部门复核、分管领导审核审批,并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需听证的举行听证。审计组根据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征求意见回复,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纳,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作评价,经审计机关审理部门审理、局业务会议审定,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处理决定。
2.定性、处理恰当。在审计过程中对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事项,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定性、进行处理,做到有理有据。一些重大的事项的处理处罚,举行听证会,使之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3.完善审计监督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机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或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按要求移送至相关单位处理;完善执法记录,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妥善管理审计业务档案。
4.依法行政,成效显著。严格落实《广东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与《江门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现审计质量分层控制、审计责任分级承担。今年,经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局在执法过程中未因执法错误或适用法律不当而引起行政复议,也未发现有个人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制定并执行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开展每季度谈话提醒活动,有效引导干部职工规范言行;按计划完成审计回访工作,暂未发现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的行为。
2.加强作风建设。修订个人岗位责任书,印发年终考核指标,实行清单制管理,建立执行督查督办制度,成立督查督办小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廉政纪律、审计项目执行和质量控制等各项工作,并每季度书面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议通报事项、督导工作,强化问责追责,促进履职尽责,践行严实作风。
3.加强信息公开。依据《江门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和《江门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引》以网站为平台,向社会公开了《2018年度江门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审计结果及其相应解读;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公开了本单位的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4.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审前公示制度,在被审计单位公示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纪律八项规定及廉政监督电话、审计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二是在网站公布微博、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的收集分办和回复;三是在单位门前设立了举报箱,方便社会公众提供审计线索。2019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有关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加强质量控制,确保依法行政,降低审计风险。一是进一步梳理审计程序,查找填补审计工作各环节存在的漏洞,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落实各环节质量管理责任,全面提高审计效能;二是完成2018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并面向全市审计机关通报、点评评比结果;三是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多途径向审计干部宣传新法规,开展法治工作培训,在新常态下,学习、理解、使用新法规,在审计实践中,用“三个区分”来衡量审计发现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四是开展业务质量巡检工作。
2.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严格落实《广东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试行)》与《江门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试行)》,在审计过程中,如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必须在审计决定书中告知被审计对象和有关人员对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目前为止,我局做到零诉讼、零复议。
(七)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思想建设。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暨保密教育学习活动,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2.强化业务培训。举办或参加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工作培训班、内部审计工作培训班、审计数据分析能力提高班、计算机审计强化班以及经济责任异地同步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专题学习;组织全市审计机关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一百余人分两批到南京审计大学、厦门大学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利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江门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在线学习。通过系列培训学习,增强审计人员适应审计全覆盖的本领。
3.组织学法活动。邀请法律顾问举办有关依法行政、行政复议的专题培训讲座,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我局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工作,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学习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均参加考试,参考率达100%。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工作,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法规审理科具体实施。各科室根据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工作的目标与任务,结合本科室职能,各负其责,做到目标一致,责任落实。
2.科学规划,按部实施。根据普法工作规划和市委依法治市的工作部署,我局严格按照《江门市审计局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于每年初局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学法计划,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做到明确目标,内容清晰,使每年的学习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在贯彻落实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问题移送处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对重大问题线索如何移送给相关部门,如移送标准、移送程序等需进一步明确、规范。
三、 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依法审计、高质量审计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审计机关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大推进三大攻坚战力度。探索及推进审计机关自身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推进审计管理创新,提升自身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与市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审计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审计,统筹推进审计全覆盖,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审计干部队伍。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要求,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各项活动,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力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能力;积极拓展法制宣传教育渠道,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全面宣传审计法律知识,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的实效性。
(四)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聚焦江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组织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加大对创新创业支持政策落实、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审计力度,深入开展“放管服”、乡村振兴战略、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审计,有力推动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五)加强公共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审计。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聚焦权力关键点,紧盯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焦的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不断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做好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