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许准〔2024〕1号
国电投(江门新会)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1月15日受理你公司关于国家电投新会大泽2×50MW级燃气热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申请材料,国家电投新会大泽2×50MW 级燃气热电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境内。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电厂规划装机总容量2×50MW,建设2×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相应的公用设施,预留1套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扩建场地。项目总占地面积9.4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6.67公顷,临时占地面积2.79公顷。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60.52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3.20万立方米,无借方,弃方总量47.32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9453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132万元。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2025年4月完工,建设总工期28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46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5%,表土保护率不低于87%,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5%,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5.6748万元。根据《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该项目免征省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5.10732万元,仅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0.56748万元。请在本方案批复后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1、实施国家电投新会大泽2x50MW级燃气热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x
2、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水土保持补偿费)(国家电投新会大泽2x50MW级燃气热电项目).xlsx
江门市水利局
2024年1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