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许准〔2025〕16号
中广核台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8月6日受理你公司关于中广核台山隆文(端芬、汶村、广海)风电场改造项目新建220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等)。经程序性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中广核台山隆文(端芬、汶村、广海)风电场改造项目新建220kV送出线路工程位于江门台山市端芬镇、三合镇、冲蒌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扩建出线间隔和线路工程。①扩建出线间隔:220千伏牛山站扩建1个220千伏出线间隔,增加相关一、二次设备、通讯设备及土建工程。②线路工程:新建1回220千伏牛山站至隆文站线路41.72公里,新建杆塔94基。项目总占地面积12.01公顷(120111.04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1.93公顷,临时占地10.08公顷。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4.13万立方米,填方总量4.13万立方米,无借方,无余方。项目总投资13194.8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298.72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8月开工,2026年1月完工,建设总工期6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01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5%,表土保护率不低于87%,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5%,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72067.20元。根据《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该项目免征省级及市县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64860.48元,仅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7206.72元。请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实施中广核台山隆文(端芬、汶村、广海)风电场改造项目新建220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江门市水利局
2025年8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