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许准〔2026〕18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我局于2026年9月8日受理你公司关于江门台山110千伏三八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等)。经程序性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江门台山110千伏三八输变电工程位于江门台山市台城街道、白沙镇、水步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变电工程、线路工程和配套工程。①变电工程:新建110千伏三八变电站,新建进站道路42米。②线路工程: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18.949公里,新建杆塔63基。拆除架空线路0.16公里,拆除杆塔1基。对侧220千伏发兴站扩建2个架空出线间隔。对侧110千伏南沙站、110千伏塔山站利旧改造间隔。③配套工程:配套建设相应的通信设备、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8.57公顷(85660.97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1.88公顷,临时占地6.69公顷。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1.85万立方米,填方总量3.23万立方米,借方总量1.38万立方米,无余方。项目总投资12767.2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738.73万元。项目计划于2027年1月开工,2028年6月完工,建设总工期18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57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5%,表土保护率不低于87%,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5%,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51396.6元。请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实施江门台山110千伏三八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江门市水利局
2026年9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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