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你局《关于审批500千伏江门至西江双回线路及江门至顺德双回线路串联电抗器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经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该项目位于江门市蓬江区境内,其中500千伏江门至西江双回线路串抗站场位于已建成的500千伏江门站(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园乡)围墙预留场地内,500千伏江门至顺德双回线路串抗站场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江沙示范园区内,桐乐路与金桐路交汇处西北角地块(现500千伏顺江甲乙线#68-#69杆塔处),属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500千伏串联电抗器4组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配套500千伏输电线路总长0.4千米,均为单回架空线路;新建500千伏杆塔4基,拆除原500千伏顺江线双回路直线塔2基。工程总占地面积3.9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79公顷,临时占地0.16公顷。工程开挖土方总量1.55万立方米,回填总量1.30万立方米,无借方,弃方0.25万立方米(其中新建串抗站场区剥离表土0.17万立方米,塔基区剥离表土0.03万立方米,均用作后期绿化覆土,塔基开挖余方0.05万立方米采取就地摊平处理)。工程估算静态总投资254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67万元。工程计划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03公顷,其中项目建设区3.95公顷,直接影响区0.08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三级标准。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2%,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覆盖率17%。
(四)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好金桐串抗站场周边道路及其排水系统、周边厂房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临时堆土及开挖裸露区域应及时落实拦挡、覆盖、排水、沉沙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87.19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47.37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9.82万元),新增投资包括工程措施6.88万元,植物措施1.05万元,临时措施6.31万元,监测措施8.34万元,独立费用13.62万元,基本预备费3.6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万元。
二、技术评审核定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万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粤府[1995]95号),在地面坡度5度以上、林草覆盖率50%以上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壤流失量每年每平方公里500吨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该项目未达到上述的征收条件,不用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单位应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形成管理制度。应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参建单位,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督促各单位落实好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依法落实后续设计。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应落实到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工作由主体工程审查、审批部门负责。
(三)依法落实预防措施。招标文件应含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施工合同应明确施工单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迹地植被。
项目开工建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向我局书面报告开工信息。
(四)依法开展监理、监测工作。你单位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及时做好分步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应自行或者委托相应机构对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向我局及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五)依法履行变更程序。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六)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主体工程竣工时,应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四、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及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江门市水务局
2018年5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