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有关通知要求,江门市水利局会同江门市财政局组织各县(市、区)完成2024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工作。现予公开。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江门市使用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共13208.82万元。其中江门市本级7万元、蓬江区1.6万元、江海区0.3万元、新会区46.55万元、台山市4808.20万元、开平市4230.78万元、鹤山市647.16万元、恩平市3467.2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补助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发展生产和建设美丽家园基础设施项目。
二、完成绩效目标。(一)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2646.84万元,共发放人数4.41万人。(二)建成移民村美丽家园项目35宗,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村道、文化室,以及村内巷道改造、排水排污改造、美化绿化等环境整治项目。(三)补助资金约1500万元,扶持全市1.28万户移民开展生产经营项目;完成产业项目1个。
三、评价结论。经综合我市2024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我市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5.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