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及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江门市水利局
项目名称:2025年江门市幸福河湖摄影大赛项目
二、项目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响应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充分展示我市在推进河湖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过程中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展现江门河湖的独特魅力与生态之美,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意识,激发社会各界爱水、护水、惜水的热情。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2025年江门市幸福河湖摄影大赛。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完成以“幸福河湖,侨乡水韵”为活动主题的摄影大赛,包括向社会公开征集并评选出100幅(组)能够展现江门“幸福河湖”建设成效和独特魅力的摄影作品(每幅(组)摄影作品奖金不低于200元),完成作品评选和公示,组织优秀作品展览及颁奖,印制优秀作品集300本,以及验收等达到符合采购需求且可以正常使用标准的全部内容。
征集内容:反映江门市境内河湖的自然风光、生态特色、治理成效、人文风情以及与河湖相关的生产生活场景等,能够展现江门“幸福河湖”建设成效和独特魅力的摄影作品。
(二)服务要求
1.摄影大赛活动方案由供应商撰写,采购人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供应商负责落实、组织摄影大赛的各项事宜,相关的方案需事先由采购人审定,获得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征集作品需突出主题,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观赏性。
3.征集作品需为彩色,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适度调整。
4.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且未在其他比赛中获得过奖项或在正式出版物中发表过。
5.供应商需设计排版优秀作品集,经采购人同意后,印制优秀作品集300本。
6.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将评审结果在相关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在经协商同意的时间、地点举办优秀作品展览,举行颁奖典礼。
7.除评选入册的100幅(组)摄影作品,供应商需在合同生效后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开展专题活动采风创作,经采购人选定,提供100幅(组)体现江门幸福河湖建设成效照片。
四、项目预算及采购方式
(一)本项目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供应商所报价格为项目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相关人力成本、制作费、交通费、专家费、优秀作品奖金、税费等相关费用。
(三)采购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江财采购〔2020〕24号),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根据江门市水利局自行采购管理制度,由河长制工作科组织采购小组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开展自行采购评审工作。按照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质量、服务、报价及评分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
(四)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服务期限
2025年9月-2025年12月20日(共4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条件
(一)供应商须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二)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须从事过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等项目,并提供过往业绩证明。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六、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12日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书面资料现场或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送达江门市水利局六楼河长制工作科。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料,我局不予受理。
(二)报价时须同时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资料请提供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七、结算方式
项目费用以最终项目合同为准,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提供有效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给中选供应商。
第二期:项目完成后,中选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给中选供应商。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方式
项目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政策相抵触。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门市水利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东路9号
邮编:529000
资料接收联系人及电话:高小姐,电话:0750-388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