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河道堤防稳定,保护水环境,保障防洪、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6年度江门市级许可发证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江门市级许可发证河道为:西江干流、西海水道、北街水道、磨刀门水道、石板沙水道,海洲水道、荷麻溪、劳劳溪、虎跳门水道等江门界河段。
(一)可采区:无。
(二)禁采区:上述河道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全部列为禁采区。
二、对以上河段,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江门市水利局
2025年10月22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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