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2026〕19号
市人民政府:
2025年,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拓展学习宣传广度深度,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治水管水护水的实践效能,全面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持续提升。现将我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经统计,2025年,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7宗,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0宗、取水许可3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3宗、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审批1宗,事项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均达100%。通过“江门粤执法”平台录入行政检查事项30宗,其中涉企行政检查23宗、非涉企行政检查7宗;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均是0宗;行政征收共计20宗,征收金额为80.84万元;2025年,未发生行政征用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情况分析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合法。我局属法定行政机关,局机关共8个执法科室,局委托执法的直属单位4个。行政执法主体合规有效,行政执法持证人员92名,其中局机关30人,局直属单位62人,不存在无执法主体资格开展执法、聘用临时工及合同工等情况。
(二)行政执法权限合法。经全面梳理执法权责,我局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执法工作,无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或不纠正错误执法行为的问题。
(三)适用执法依据合法。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我局引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及水利部的《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经检查,在适用执法依据方面,我局不存在无事实依据作出行政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错误引用或没有引用实体法律依据等问题。
(四)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的通知》(粤司函〔2021〕443号)规定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文书制作,严格执行“一案一档”制度,及时归档执法案件文书及相关资料。同步组织开展年度水行政执法案卷(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专项评查,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执行行政许可的情况。深化“转思想、转观念、转作风、转职能”改革,树牢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落实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按照有关要求对行政许可规定、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执法人员能够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经核查,无擅自收取行政许可费用、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设立行政审批事项、以备案等形式变相实施前置审批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情况。2025年,全年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7宗,办结率、满意度均达100%,实现零投诉。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一窗通办”,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率100%,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六)执行行政处罚的情况。2025年,我局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均是0宗。一是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与西江流域相关地级市及公安、检察院、海事、航道、交通等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采取“日常检查+夜间巡查”模式,加大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问题多发区域及重要时段的巡查力度,组织开展打击侵占河道、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三大专项”执法行动,同步推进水产养殖场非法取水排查整治,形成高压震慑态势。二是夯实执法制度基础。制定《江门市水利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江门市水行政执法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交办制度》、《江门市水利局执法办案规定(试行)》等多项制度,不断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凝聚河湖安全执法合力。三是规范执法管理流程。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动态调整,目前我局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9份,均已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目录。执法工作中,未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设定行政处罚种类及层级等情形;未出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的情况;相关执法活动均做到实体、权限、内容、程序合法,执法文书规范,案卷按要求整理归档;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等制度。
三、行政执法统计分析
(一)行政检查力度不断加大。我局根据部门职能依法开展水行政检查,包括汛前水工程防汛安全检查、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等监督检查,行业监管效能不断提高。2025年,全市累计开展巡查1380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192次,出动执法人员3483人次,巡查里程达33177公里,共排查整治各类水事问题101个,新增立案查处30宗,有力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江门粤执法”录入行政检查案件30宗,涉企行政检查23宗,非涉企行政检查7宗。按照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及抽查事项清单,完成2宗涉企“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3宗非涉企跨部门“综合查一次”监督检查。
(二)行政许可事项有所增加。2025年,我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7宗;2024年,我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9宗。2025年许可事项宗数较2024年增加了8宗,同比增加42.11%。
(三)水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2024、2025年,我局水行政处罚案件均为0宗。2025年,累计发出不良信用行为初步处理告知书3份、不良信用行为处理通知书2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函3份,约谈水利工程参建单位16家次。一是压实执法履职责任。水政执法机构改革后,我局聚焦“队”转“科”职能调整,强化对各县(市、区)执法巡查与办案工作的指导,压实属地责任,对巡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以交办函形式督促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置。2025年累计发出交办函20份,交办整改事项32个,均督促整改到位。二是深化普法宣传成效。全年开展普法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活动14次,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25次,受理群众咨询620人次,派发普法宣传单1800余份;“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奋力打造依法治水的江门样板”入选《江门市法治建设创新实践汇编》;多篇我市水行政执法处罚案例获《中国水利报》报道推广,非法采运砂反馈文书获评市“三书一函”优秀文书,全市水政执法比武技能竞赛获省水利厅充分肯定。通过水法律法规系列普法宣传举措,有效提升市民和企事业单位水法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创新推行“信用+助企”监管模式,明确参建单位不良信用行为认定标准及扣分规则,规范信用监管。以日常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抓手,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将涉水违法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行政执法普法工作成效显著。制定“三大普法”清单,打造“以案释法”“送法下乡”“河长说法”三大普法品牌,在西江碧道设置动态普法宣传长廊,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组织法律专题培训讲座8场,累计参加1700人次,实现干部职工学法全覆盖,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打造“1+7”水情教育基地体系,成功创建3个省级水情教育基地,厚植全民依法爱水、护水、治水氛围。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2025年,我局较好地完成各项水行政执法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和群众期盼仍存在差距,全民水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2026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紧扣水利工作重点,切实扛起责任担当,推动“十五五”时期江门水利法治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全力提升依法治水管水护水能力水平。
(一)持续深学细悟,夯实法治思想根基。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精准把握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核心要义,拓展学习深度与宣传广度。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治水管水护水的具体实践,为水利法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
(二)规范执法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质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持续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强化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完善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以制度化管理推动水利执法工作高效透明。
(三)强化联合攻坚,严打涉水违法行为。深化水利与公安、检察院、海事、航道、交通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凝聚执法合力。聚焦非法采运砂、非法取水等突出涉水违法行为,加大联合办案力度,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责任,形成强力震慑,切实维护良好的涉水管理秩序。
(四)深化普法宣传,厚植水利法治氛围。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投入力度,广泛开展水法律法规“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系列活动,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水利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水利行业落地生根,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特此报告。
附件:江门市水利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江门市水利局
2026年1月26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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