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2026〕31号
各县(市、区)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蓬江、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现将《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2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在征收过程中及时对有关标准进行解释,依法依规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反映。
江门市水利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26年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水〔2026〕31号
各县(市、区)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蓬江、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现将《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2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在征收过程中及时对有关标准进行解释,依法依规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反映。
江门市水利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26年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