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职能
江门市水利局主管全市水利工作。直属单位有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江门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心、江门市锦江水库工程管理处、江门市合山水利工程管理处等4个事业单位。本局机关内设科室12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监督科、规划计划与财务审计科、水资源管理科、河湖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科、水土保持与农村水利水电科、水库移民科、水旱灾害防御和调度管理科、水政执法科、人事科。
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市级权限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审核工作,提出全市重点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6.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组织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市(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组织指导水资源监测工作。组织指导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负责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灌区骨干工程、涝区治理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三峡工程迁入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协调推动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
12.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市(区)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13.开展水利科技和交流合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14.负责落实水利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水利汛期值班值守工作。配合市“三防”指挥部做好全市水情、旱情、水利行业险情、水旱灾情等相关工作。
15.负责组织、协调及实施全市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市江河湖库管理及保护的总体制度、机制和技术标准。制定加强江河湖库管理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我市跨市(区)河流、市管湖库有关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当加强水安全保障工作,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管,切实强化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强化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干事创业状态焕然一新。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高质量召开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坚决闭环落实政治要件38件,确保决策部署一贯到底。深化作风建设见行见效,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主要领导带头查摆,形成单位、支部、个人问题清单200余份、问题条数350余条,并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闭环整改。聚焦民生痛点深化整治,主要领导挂帅,专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精准治理农村供水管护、移民直补资金管理使用、水库渡运安全管理等突出问题,全面完成14宗农村供水管护问题整改,清缴追回移民直补资金180万元,全面摸排水库渡运安全风险底数,形成清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以《江门市水利局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实施方案》为抓手,会议、文件、各项办公支出大幅压减。深化干部“双培养”机制,锻造党性过硬、视野开阔、善于创新、真抓实干的干部队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办落实93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高质量开展“三会一课”,擦亮“碧水丹心 幸福河湖”党建品牌,建强机关党建主题教育基地,持续提升机关青年政治素养。1个支部获评市直“四强”党支部,4名干部获晋升,担当作为蔚然成风,打造“红色引擎”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2.加快安全水利建设,县镇村水网支撑力不断增强。
高质量完成市、县两级水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防洪规划及“十五五”规划编制,系统构建“百千万工程”水利高质量发展“四梁八柱”。2025年,全市启动实施水利项目155宗,完成省全口径投资48亿元。完成堤防加固21.45公里,9宗病险水闸、3宗灌区节水改造、5宗农村饮水改造维护项目,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5以上。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9.93%,规模化供水覆盖人口比例达97.77%,县域统管覆盖人口比例达98.42%。持续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开展水毁工程修复项目33宗,累计编制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防洪水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共3151份,完成水利隐患问题整改314宗,成功防御“韦帕”“塔巴”“桦加沙”等13个台风和16次强降雨袭击,实现安全度汛。
3.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幸福河湖建设实现突破。
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建立健全“常态帮扶+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多部门共管协作机制,聚焦水安全隐患排查、水环境污染防治等重点,各级河长常态化开展巡河履职,累计巡河约20.8万人次,共发现并推动解决杂物漂浮、侵占河道、水体异样等涉河湖问题2.1万个。推动河湖管护常态化,按时完成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销号,全市整治河湖“四乱”问题829宗,全面完成60条河流(湖、库)健康评价,去冬今春完成清淤314万立方米,受到省通报表扬。开展打击侵占河湖、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三大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水产养殖场非法取水行为专项排查,整改违法违规问题101个,新增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1宗,相关案例得到《中国水利报》报道推广,打击非法采运砂反馈文书获得市“三书一函”优秀文书,形成高压震慑态势。扎实推进水美乡村、幸福河湖、绿美碧带、水利风景区等建设,以高品质河湖生态环境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全省率先签发总河长令,全面部署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江门水道等10条省级幸福河湖、绿美碧带通过省河长办审核,数量居全省第一。
4.积极探索水经济新业态,河湖生态价值转化活力迸发。
充分挖掘碧道、沿河工业遗址、水库等资源,引入文旅文创、轻餐饮等业态,激活水经济活力。江顺九点九、大鳌晚霞映江等碧道集市相继开业,通过市场化运营,形成“以道养道”良性循环。印发实施《关于积极开展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的通知》,探索采取用水权交易市场化、河权交易组合式激励政策,推动河湖生态资源从“潜在价值”向“现实收益”转化。台山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县级水权交易定价机制研究,着力构建南方丰水地区用水权交易体系,入选全国2025年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市县名单,全省首宗跨行业取水权交易落地江门。全市盘活水库、碧道等存量资产超15亿元,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活水”注入水利领域。深化优质水资源开发,做强涉水产业。恩州山泉作为迪士尼系列饮用水基地已投产运营,产品直供澳门。我市水经济工作做法多次获省委《广东每日汇报》等简报和《半月谈》等中央省部级媒体宣传推广,4个案例入选《广东省绿色水经济发展》白皮书。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2025年我局能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达到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单位自评99.95分。
(二)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16091.7万元(部门预算批复包含对下转移支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136.63万元,占75.42%;基金预算30万元,占0.1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925.07万元,占24.39%;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及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
2025年支出预算11695.24万元(不包含对下转移支付),人员支出完成4550.91万元,占支出预算的38.91%;日常公用支出完成278.8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38%;项目支出完成3766.43万元,占支出预算的32.2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完成3099.03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6.5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实现程度
我局2025年预算项目在一上申报时,均能按照实际需求制定初步设计方案,或按相关要求计算得出项目资金总需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预算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局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和流程实施采购,做到项目实施实际成本符合市场要求,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四)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我局立足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着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推动绩效目标完成,坚持以事前绩效评估为重点,预算绩效目标为牵引,以绩效运行监控为保障,突出评价结果运用,创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完善指标体系,高质量完成2025年绩效自评,狠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项法规、制度落实,不断建立并完善在绩效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指导编报2026年部门预算绩效相关工作,全面促进水利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规、科学、有序,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全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质、高效推进。
(五)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1.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存在的问题。一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完善。二是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2.改进意见及措施。一是进一步探索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从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入手,借鉴其他部门在绩效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相关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其贯彻到预算申请、预算分配、预算实施和绩效考评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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