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2026〕189号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撤回珠三角成品油管道南新高速交叉段改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的函》收悉,我局于2026年5月25日出具《关于准予珠三角成品油管道南新高速交叉段改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江水许准〔2026〕10号)。现发生以下情况:
珠三角成品油管道南新高速交叉段改线工程因石名枢纽互通立交调整为主线上跨佛开高速(中分带落墩)的变更设计方案,南新高速采用桥梁上跨成品油管道,导致珠三角成品油管道南新高速交叉段改线工程终止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决定撤回原水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门市水利局
2026年9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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