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河道堤防稳定,保护水环境,保障防洪、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关于印发<江门市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6-2030年)>的通知》(江水〔2025〕3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现将2027年度江门市级许可发证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江门市级许可发证河道为:西江干流、西海水道、北街水道、磨刀门水道、石板沙水道,海洲水道、荷麻溪、劳劳溪、虎跳门水道等江门界河段。以上河道在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部列为禁采区,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江门市水利局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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