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你公司的听证申请,我局决定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二楼会议室,就我局拟对你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作出行政处罚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届时凭本通知准时参加。若无故缺席或超过规定时间一小时未能到场,视为你公司放弃听证要求。
听证会可由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也可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
经我局负责人指定,本次听证会由廖宇杰同志担任主持人,梁柱乐同志担任听证员,彭卉同志担任书记员。
在参加听证会前,须作好以下准备:
一、携带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书和代理权限)、有关证据材料;
二、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
三、如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前办理委托手续,并在听证会召开前3日内向本局提交委托代理书,明确代理人权限;
四、如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回避的,应当在收到本听证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局提出。
本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
联 系 人:廖宇杰
联系电话:8933791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27日